2022年3月16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要求,利用腾讯会议在网上主持召开了“温州泰瀚 550 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20 千伏送出工程(温水保表〔2021〕1号)”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施工单位温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华云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浙江华云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验收技术服务单位杭州大地科技有限公司、水保方案编制单位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经质询、讨论和评议,验收组认为该工程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022年3月22日,验收资料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2年6月8日,向我局提出报备申请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经核实,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符合要求,报备资料齐全并在公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我局同意备案。
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7月10日
联 系 人:丁传山
联系电话:0577-57579793 QQ:1742158626@qq.com
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198号温州市水利局
附件:温州泰瀚5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签字版).pdf
温州市水利局
2022年6月8日